2018年05月22日 18:09点击:

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实行的作息时间规定,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行政人员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行政作息时间适用于校属的党群机关、行政部门、教学单位和科研教辅机构。教师、实验人员和学生按教务部门制定的作息时间执行。附属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作息时间。

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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