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第11周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第11周星期三)的课,放假期间原有课程自动顺延。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