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根据《燕山大学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启动‘燕山大学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燕山大学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和地点时间:12月21日,下午14:30—17:30地点:世纪楼2102室二、参会人员评审专家及“外专百人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人。三、评审形式拟按照“燕山大学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
各学院:为推动我校国际化课程体系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燕山大学全英文(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09号),我校拟开展2022年度全英文(双语)教学课程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及资助1.课程范围。全英文课程是指面向全校学生(包括来华留学生、港澳台交流学生)开设的用英语进行全程授课的非语言类课程。双语课程是指在教学环...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为充分发挥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的积极作用,激发我校科技创新活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来我校工作和交流,为“国家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以下简称“111计划”)、“河北省科技厅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外专引才引智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外专百人计划”)等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奠定基础,经学校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燕山大学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以下...
校属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启动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和学生参阅《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2)和《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3),分别填写《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附件4)和《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研究生用表)》(附件5),...
校属各学院:由西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一带一路”航天创新联盟、“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合作联盟等协办,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主办的“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培训及利用遥感技术发现自然与文化遗产大赛”将于2021年12月开展,目前正在征集参赛队伍,请有意参与的学生积极报名。一、培训环节:12月6-10日&12月13-17日二、比赛环节:2022年1月10-14日三、大赛细节咨询方式:亚太空间合作组织: 庄洁老师咨询邮箱:jessica@apsco.int;...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录取人员: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现就2021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原因未按期派出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延期派出事宜通知如下:一、2019年及以前录取人员,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派出,未派出的,当次公派留学资格不再保留。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实行个案审批制,如有此需求的老师,请于11月12日前主动联系学校国际合作处办理。二、2020年及2021年录取且资格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
校属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的紧急通知,学校启动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参阅《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和《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派简章》,填写《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将此表送至国际合作处1407室。同时按照《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进行网上申报,于11月12日前将申请...
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参与国际事务的复合型人才,我校资助优秀学生参加2021年世界一流名校系列暑期线上项目。经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名单公示”,44名学生参与2021年暑期海外线上项目。目前,已有43人顺利完成北美世界500强企业在线实训、剑桥大学在线未来商业领袖等线上项目。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拟对上述43人进行资助,现将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
为大力推进我校国际化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生获得海外第二校园的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签署的工学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和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合作协议,拟于2022年继续选派我校优秀学生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进行校际交流学习。 该项目主要涉及专业及年级: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如:计算机、信息、通信、电子、电气、光电、自动化、控制等),机械工程和...
校属各单位:根据2021年河北省外事办公室和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为加强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工作,规范国际会议报批手续,现启动2022年度我校举办国际会议计划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需要申报的国际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由我校主办或与国外单位、国际组织共同举办、受其委托承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交流会等。二、申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