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省社科院近期启动了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申报及清理2022年度之前立项课题工作,本次课题结项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申报此次结项采取线上结项申报,受理范围为2022年至2025年度立项课题,课题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服务系统...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美德,增强学生以德立身、诚实守信的意识。同时也为推动诚信教育与学生社区建设深度融合。燕山大学“寓见诚信”一站式学生社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诚以修身 信以养德”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时间2025年10月—2026年1月二、主办单位中共燕山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中共燕山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委员会三、承办单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校属各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的交流合作,为开展多边合作长期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选拔部分学生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学校现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项目简介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 或 10 个月2...
校属各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度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学校现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选派内容及申请条件项目选派内容及申请条件见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派指南(详见附件)。申报该项目的教师除需满足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燕山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党建引领与学生社区建设深度融合,深化红色文化育人实效,引导青年学生厚植家国情怀,中共燕山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中共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将于2025年开展“社区红课堂・红忆映初心”系列红色教育主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二、主办单位中共燕山大学学生社区工作委员会中共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根据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要求(详见附件1-5),202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为保证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员范围申请人应为学校人力资源处或教务处纳入学校教学管理、担任教学工作、系统讲授或指导教学计划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职教学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燕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燕大教字〔2021〕234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人力资源处统计“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上课情况工作的需要,现将202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上课情况核查工作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燕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25年为本科生...
各有关学院: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燕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修订)》(燕大校字[2017]44号)文件和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评选燕山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暨推荐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
为保证燕山大学报考点相关考生顺利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特发布此公告。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燕山大学报考点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操作。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在进入网上确认系统后,上传照片前,请认真核对个人的报名信息,一旦确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释放非机动车停放空间,学校对校园内废旧非机动车持续开展清理工作,对车辆进行集中存放管理。为切实保障各车主的合法权益,请相关车主于此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相关车辆证明资料、车钥匙,前往车辆集中停放区域(东校区:第四学生公寓岗亭;西校区:第十一组团岗亭)办理车辆认领手续。对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特此公告。安全工作处2025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