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建设的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pen Access Repository,OAR平台)面向我校科研人员提供运行服务。OAR平台链接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支持科研人员在线提交、认领个人科学基金资助学术论文,为科学基金资助学术论文汇聚、项目申请、中期检查和结题等管理过程提供便捷服务。请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使用OAR平台,欢迎反馈意见或建议。1.平台网址:https://kd.nsfc.cn/oar2.登陆方式:...
校属各单位:近日,收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请进入网址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326627/index.html查看,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学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方式、程序、材料等要求详见通知。二、申报有关要求1.明确分类申报前,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详见...
根据《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现对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下列干部拟任人选予以任前公示。宋晓飞,男,1982年6月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副研究员。曾任招生工作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主任,2016年3月至今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拟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各位同学:为服务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卓越人才国际化培育工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国际化人才,学校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2025年“中国-突尼斯”文化交流大使项目。具体通知如下:一、项目简介“中国-突尼斯”文化交流大使项目由突尼斯莫纳斯提尔市政府支持、莫纳斯提尔大学主办。该项目自2018年启动,内容包括学术交流、企业参访、文化交流、国际公益以及异域生活体验等丰富多彩的...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学校现启动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选派内容及申请条件详见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及附件(附件1和附件2)。申报该项目的教师...
亲爱的同学们:我校靠近海边,去往海边需穿越火车“进港专线”,然而部分同学为图去海边游玩的一时之便,冒险横穿铁轨的现象屡屡出现。大家需知,火车虽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便利,但其中潜藏的安全风险绝不容忽视。近期,我校学生已造成2起与列车抢行致使火车被迫紧急制动刹车的案件,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处理。为切实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维护铁路交通的正常秩序,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在穿越火车道路时,请始终选择安全通道出...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承办单位:教职工羽毛球协会协办单位:体育学院二、比赛时间、地点:比赛时间:12月16日—12月19日晚18:30—21:30比赛地点:东校区体育馆三、竞赛项目:1.男女混合团体赛2.趣味比赛(定点入球、套标志桶)四、报名要求:1.凡我校工会会员均可代表本单位参赛。2.男女混合团体赛:每支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男队员7~10人,女队员3~6人。教练和领队可由队员担任。会员人数少于80人的分工会,如队员人...
校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及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教案编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教案评选工作。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共评选出燕山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教案9个。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排名无先后,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1日。各教学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校属各单位: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入校后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档次(入校未满1年人员不需审核考核结果);2.符合冀人社字【2020】280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二、具体程序及要求1.个人申报,填写相应表格报所在单位;2.所在单位成立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议;3.考核评议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
各相关考生: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于12月14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做好考试准备工作1.规范携带考试用品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考试防范手机作弊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23〕3号),所有考生手机以及智能手表等通信设备不能带入考点。本次四、六级考试所有考点都设置了智能安检门,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