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工作要求,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每年须提交办学年度报告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我校现完成了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2022、2023年度报告工作,并已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现将这两个项目2022、2023年度自评报告(详见链接内附件)予以公示。1.2022年度燕山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767372.20...
全校师生: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是学校认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本届大赛国赛将于5月17日至19日在福建省晋江市举办,该竞赛由中国自动化协会主办,是国内影响力最大、综合技术水平最高的机器人竞赛之一。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对机器人的学习兴趣,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竞争中提升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专业能力提升,为即将举办的“2024年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提升决策辅助支撑能力,河北省军民融合办公室从即日起启动2024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本课题属社会科学类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申报本年度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通过军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以及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组织,由申报人自愿申报,经省融办审核通过后立项。二、申报条件1.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
一、世纪楼一楼右屏幕(一)燕大新闻◇燕山大学召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燕山大学与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系列微纪录片《传承:红色保密印记》第1集信仰是共产党人的灵魂,是高举过头顶的信念。不管是在革命年代的烽火硝烟中,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的困难挑战面前,一代代共产党人始终以信仰作为自己的精神之基,将保密作为铁的纪律严格执行,更将严守秘密作为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一生践行。(三...
校属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根据《燕山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除横向和纵向科研经费外,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租用车辆的均属于学校公务用车租赁范围,必须通过秦皇岛市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租车,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平台公务用车报销事项通知如下:1.公务用车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前,未通过秦皇岛市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保障平台产生的公务用车费用,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有关党委:经申请人初次申请、党委组织部初步资格审查,现就公布科级干部空缺岗位初次申请情况,以及做好岗位申请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初次申请情况1、科级干部空缺岗位初次申请情况见附件1。2、党委组织部对申请人进行了初步资格审查,该审查不作为最终资格审查结果。二、岗位申请调整1、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初次申请岗位进行一次调整,需填写《燕山大学科级干部岗位申请调整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申请调整表》...
各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精准分类指导,分别编制了教师、学生、职能部门党支部2024年度工作指南(见附件)。请各党委参考指南要求,指导本单位各类党支部做好本年度工作安排,并及时将支部活动纪实上传至“燕铭红韵”党建信息平台进行公开,相关工作内容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予以记录...
校园网用户、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整体安排,信息技术中心将对校园网络进行全面管控,最大限度调配校园网络资源保障研究生线上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管控时间2024年3月30-31日,2024年4月8-10日。2.管控措施(1)关停除复试区域外的所有非必要无线网络服务;(2)除复试区域外,全校用户限速,限制大流量下载或应用;(3)根据校园网络负载情况,实施调整网络策略。校园网管控期间,有网...
各位同学:为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卓越人才国际化培育计划”,培养更多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根据河北省教育宣传中心有关通知,2024年我校将继续选派一批优秀学生参加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开展的3+1+2交流生及硕士升学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简介新南威尔士大学位于澳大利亚悉尼市,前身为1843年成立的悉尼机械学院,1949年正式建立为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为世界知名学府,...
校属各单位:为切实保护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掌握防范传销的常识,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有效遏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向校园渗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24〕15号)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