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冀组字〔2020〕4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2020年全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各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可以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等方式进行。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安排部署,突出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基层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拟定本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原则上应在2021年1月4日前完成。
2.各党委要综合平时掌握、调研检查和述职评议考核中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考核结果为“一般”和“差”的党支部,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3.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党支部书记反馈,并帮助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共性、难点问题,要统筹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对于属于全校范围的问题,要及时将有关问题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其他相关工作部门反映。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