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6日 10:06点击:

关于开展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燕山大学国际产学研用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切实加强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过程管理,确保培养质量,为教育部专项核查工作做准备,学校现对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范围

所有在读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自查内容

(一)外方导师落实情况

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按照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进行聘任。外方导师应签署聘任申请表,并在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完成备案,聘任期限应涵盖研究生整个培养周期。各相关学院应统计包含中外导师姓名、单位、职务及合作学科专业等内容在内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信息表。

(二)研究生培养情况

研究生应由中外双方导师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且该计划应在有效实施中。各相关学院需要提交研究生培养情况报告,内容涵盖基本学业情况、中外导师指导与交流情况,参与产学研活动及国际合作交流方面的具体进展或计划、学位论文与成果等。博士研究生除提供以上内容外,还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的详细信息:

1.计划申请或已申请的国际专利(名称/编号);
       2.计划发表或已发表的共同署名论文或已获得的国际奖项;
       3.计划参加或已参加的重要国际会议名称、时间,并做报告或投稿被录用;
       4.计划选修或已选修的全英或双语课程名称;
       5.参与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名称;
       6.参与学校发起的国际组织或联盟的具体活动或项目名称;
       7.计划进行或已完成的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
       8.计划进行或已完成的国外交流或实践。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梳理本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及学生信息表(附件2);

2.联合培养研究生情况报告。

四、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5日前,将《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及学生信息表》(附件2)交至招生就业处,将《研究生培养情况报告》交至研究生院。

五、工作要求

本次自查工作是保障我校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燕山大学国际产学研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抽检,并作为后续联合培养名额分配、资源支持及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学院需及时整改。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魏长宇

联系电话:8057077

电子邮箱:yzb@ys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于福莹

联系电话:8077349

电子邮箱:yjsyxkb@ysu.edu.cn

国际处联系人:高晓娜

联系电话:8057070

电子邮箱:gaoxiaona@ysu.edu.cn



燕山大学国际产学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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