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国防科研生产资质证书使用流程,方便有意申请国防科研项目的人员使用学校相关资质,学校制定了《燕山大学国防科研生产资质证书管理办法》,对证书的申请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校国防科研生产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主要是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中前三个证书为涉密证书。证书使用主要要求如下:
1.证书主要用于向上级部门或合作方证明学校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
2.证书原则上不提供原件及电子版,申请人须填写《燕山大学国防科研生产资质证书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审批。
3.使用涉密证书复印件还须填写《燕山大学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且复印件不允许再次复印。
4.对外传递涉密证书复印件须填写《燕山大学对外传递涉密载体保密审查审批表》,且应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和专人取送方式进行,严禁使用普通快递、普通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严禁在互联网发布涉密证书相关信息。
证书使用具体流程和申请表格详见《燕山大学国防科研生产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附件:燕山大学国防科研生产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