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1日 16:47点击:

关于燕山大学岗位聘任而兑现部分人员国家基本工资的说明

相关教职工:

因编制数量及岗位设置的限制,从2016年开始,学校对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取工人技术等级以及职务调整的人员等,无法聘任至相应岗位,仅为以上人员兑现了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无法兑现国家基本工资。

随着人员总量控制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上级部门为我校重新核定了专技、管理及工勤岗位,学校于2021年10月已将相关教职工聘任至与职称、职务及工人技术等级相应的岗位上,根据有关规定,应于2021年11月按照聘任后的岗位等级兑现国家基本工资。

经学校研究,将从2022年1月开始随月工资上册,按照聘任后的岗位等级兑现相关国家基本工资,同时补发2021年11月-12月的工资差额。个别人员因从科级岗位调整至职员或专技岗位,国家基本工资有所降低。

特此说明。

咨询电话:8074601,8387500,8387807。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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