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单位办公用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要求,我校办公用复印纸继续实行定点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及相关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价格(元/包) |
秦皇岛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 |
河北研艺科技有限公司 |
阿芙罗A3 (参数见附件2) |
32.6 |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28号 王海15930032921 |
河北研艺科技有限公司 |
阿芙罗A4 (参数见附件2) |
16.3 |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28号 王海15930032921 |
此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 |
二、采购方式
各单位可在有采购需求时,直接与河北省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在秦皇岛的售后服务网点联系,自行确定复印纸的数量、价格和供货时间等内容,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河北省集中采购确定的最高限价,发票必须按河北省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确定的供应商的名称开具。
各单位在满足本单位使用需求且价格低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价格的情况下,可以采购非中标供应商的产品。
三、实施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
四、相关说明
1、科研经费等购置的非办公用特殊复印纸不在此定点集中采购范围之内。
2、各单位采购时,单项1万元以下无需签订合同,取得发票后报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加强内控管理,小额零星采购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垫支现金。大额批量采购须取得发票后转账汇款支付。报销时超1000元的需附清单,批量采购的单位要建立出入库制度,要有验收和分发领用记录备查。
3、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如出现供货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各单位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学校将根据情况集中向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等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804303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