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工作,加强对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根据上级有关管理规定,经充分调研论证、学校研究后,现印发《燕山大学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燕山大学自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
文件明确规定了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的范围、各部门职责、采购方式及程序、采购合同及管理等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04303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