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6日 12:24点击: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派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选派类别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 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留学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二、主要项目及申请、录取时间(申请及录取时间供参考,具体请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4月10日–30日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博士后5月10日-31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预计于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9月10日-25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4.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类别为实习生、访问专家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全年开放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

(2)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根据相应项目指南实施。

5.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及录取时间根据相应项目指南施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6.国外合作项目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共同设立并实施的奖学金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申请及录取时间根据相应项目指南施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7. 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要综合考虑自身外语水平、与国外导师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等方面因素,严格按照简章要求,根据各项目时间节点提前着手准备邀请函原件和外语合格证书等,以免出现不符合条件,错失申报机会。

2.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教学或学业安排交接问题,以确保能按时出国。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3.校内职务是处级干部的申请人,需先经校党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和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申请,获批后须严格按照校党委组织部规定执行出国留学任务。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项目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外事系统(https://ehall.ysu.edu.cn)进行校内报名,并按项目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的扫描材料务必清晰、完整,不能出现材料模糊、上下颠倒等情况,以免影响审核。

3.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填报提交后自动生成表格),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4.成绩单需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阶段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5.请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等纸质申请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后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angweiwei@ysu.edu.cn。

6.学校将对申报各类项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由于各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紧凑,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项目宣传和动员,组织师生积极申报,并严格按选派要求和校内选拔程序进行审核推荐。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处。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各项目网报截止时间前4个工作日。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康玮玮电话:8604309 邮箱:kangweiwei@ys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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