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17:25点击:

关于做好2017年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关于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的实施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15]33号)相关规定,科级辅导员晋升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现将我校2017年科级辅导员晋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科级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者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晋升正科级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任副科级辅导员两年以上,或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直接任正科级辅导员。

辅导员到岗工作时间以人事部门核定的时间为准,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下,学校在辅导员申请晋升当年未下文任命的,在晋升工作中任职时间可按照辅导员申请晋升当年算起。

2.工作业绩条件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职业资格条件

晋升副科级和正科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二、晋升程序

1. 11月21日—11月22日报名。填写《燕山大学辅导员晋升行政职务申请表》1份(见附件),连同心理咨询资格证书或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2. 11月23日—11月24日进行晋升条件审查。

3. 11月27日—12月3日对申报晋升科级辅导员的人员进行公示。

4. 12月中旬举行辅导员述职答辩会,评委根据辅导员述职和答辩情况,对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逐项打分。

5. 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分数=(学生打分*40%)+(学院考核*30%)+(评委打分*20%)+(日常考核*10%)。原则上考核分数不足80分的不予晋升。

晋升正、副科级辅导员,按每年符合晋升条件申报人员为基数,原则上晋升人数不超过80%。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8066489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工部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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