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根据《燕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0〕136号),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设岗的单位于3月3日至4日每日15:30-19:00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未按期提交将不再纳入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本年度经费预算与各单位岗位需求进行审批,3月9日前将岗位审批结果通报相关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双选”与集中代理招聘两种形式,根据各单位需求进行遴选,并于3月16日前安排学生到岗。原则上各单位不得指定学生。提交地点可选择:
1.东校区四五舍之间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办公室;
2.西校区二组团“山海·扬帆”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效,本学期全校勤工助学岗位人数总量与2025年秋季学期岗位人数总量持平。请相关单位将本次申报的岗位人数数量控制在2025年秋季学期原有岗位人数数量。
三、本次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单位"须填写党政群团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机构或教辅机构的全称,具体以燕山大学校园网主页"服务机构"栏目公示的名称为准。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相关工作,并于本次一并报送至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四、请各设岗单位每月根据燕山大学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岗位考勤表提交通知,将上月的《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领导、具体负责教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按时报送至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西校区二组团山海杨帆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uqgzx@163.com(《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用于统计工作时长、申报岗位工资。未按时上报的,当月工资无法发放)。
五、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设岗单位按以下要求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
(一)工作环境安全,杜绝隐患;
(二)组织必要的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三)关心爱护学生,切实将资助育人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管理和考核,做好详实的出勤、考核记录,内容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核情况等。
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七、严格执行按需申报、提前申报、事前沟通的原则,未经申报、获批用工的,学生岗位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8045503
【附件1: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xls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