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 17:08点击: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河北省政协“冀海之光”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省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依托河北省海外同胞慈善基金会,在13所省属骨干本科院校开展“冀海之光”奖学活动。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河北省政协“冀海之光”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与标准

资助名额为22人,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年)。名额分配见《燕山大学2024-2025学年河北省政协“冀海之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优先大学二年级学生,从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依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从前向后筛选,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建议学院参考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排名进行名额分配)

5.评审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三、申请与评审

学生向学院提交《“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组织评审,提出本学院获得“冀海之光”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由学院填写《“冀海之光”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学院将个人申报及学院汇总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组织评审。

12月22日,学院将《“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冀海之光”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报送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世纪楼312室),同时将《“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冀海之光”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

如评审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吉老师(8045503) 肖老师(8046740)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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