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8日 08:57点击: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根据《燕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0〕136号),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设岗的单位于2月18日至19日每日值班时间(12:00-19:00)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四五舍之间平房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办公室)提交《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本年度经费预算与各单位岗位需求进行审批,2月21日前将岗位审批结果通报相关单位。之后按各单位要求组织招聘,2月24日安排学生上岗。原则上各单位不得指定学生。

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效,本年度全校勤工助学岗位人数总量调整至2024年度的80%。请相关单位将本次申报的岗位人数数量控制在2024年度原有岗位人数数量的80%以内。原设置岗位人数数量低于5人,本年度可不进行调整。

三、请各设岗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领导、具体负责教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至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东校区四五舍之间平房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办公室)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uqgzx@163.com(《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用于统计工作时长、申报岗位工资。未按时上报的,当月工资无法发放)。

四、因2月24日学生开始上岗,2月份岗位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小时。

五、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设岗单位按以下要求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

(一)保证工作环境安全,杜绝隐患;

(二)请组织必要的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三)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资助育人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详细的出勤、考核记录,内容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核情况等。

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

七、严格执行按需申报、提前申报、事前沟通的原则,未经申报、获批用工的,学生岗位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8045503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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