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0日 16:27点击:

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燕大校字〔2020〕136号)、《燕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燕大校字〔2020〕136号),现就我校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见《燕山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见《燕山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上报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横向打印)及电子版。纸质版须学院主管学团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国家助学金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申请理由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2024-202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横向打印)及电子版。纸质版每页均须学院主管学团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9月20日-9月30日,各学院组织评审。

10月8日-10月12日,各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0月14日,各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4-202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同时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4-202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世纪楼312室)。报送材料时,请将初审名单表与申请表内容排序一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如评审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吉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45503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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