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 14:53点击:

关于评选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奖学金(原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在校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奖学金(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级学生、延期答辩学生)。

二、评选名额

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一等奖学金(原大学生年度人物)5名(其中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二等奖学金(原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5名(其中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参评学年(指2022-2023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20%;无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的研究生,综合量化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20%。

3.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在学校、学院具有一定影响力。

4.获得过燕山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如无特殊事迹原则上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与评选要求

(一)报名及推荐

1.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推荐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1人。

2.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填写《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并附获奖证书、论文(限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课题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2)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参照《事迹材料申报模板》(附件2);

(3)提交电子版1寸标准证件照(白底)和能够反映申报者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学习、生活照片3张(容量3-10M之间);

(4)报名表(含获奖证书、论文、课题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和事迹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17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0室),报名表、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xsc@ysu.edu.cn。

联系电话:8097803

(二)确定候选人和网络展示

学生工作处确定候选人,并在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展示候选人先进事迹。

(三)现场答辩票选

5月26日(星期日)上午,在西校区信息馆2号楼行知报告厅(111室)召开评选会。候选人进行每人5分钟的展示汇报,评委现场投票,拟定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奖学金的建议人选。

五、奖励标准

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并获赴深圳学习考察专项基金5000元/人;燕山大学2023年“鲲鹏”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鲲鹏”奖学金及赴深圳学习考察专项基金由燕山大学校友(深圳)创业孵化基地捐赠。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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