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6日 10:45点击: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依据《燕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0〕136号),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设岗的单位于2月27日-2月29日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四五舍之间平房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办公室)提交《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岗位需求与学校预算经费进行审批,3月4日前将岗位审批结果通报相关单位,按各单位要求组织招聘,安排学生上岗。原则上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指定学生。

二、请各设岗单位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附件2)报送至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东校区四五舍之间平房)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uqgzx@163.com(《勤工助学校内工作岗位考勤表》用于统计工作时长、申报岗位工资。未按时上报的,当月工资无法发放)。

三、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设岗单位按以下要求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

(1)明确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勤工助学工作;

(2)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3)保证工作环境安全,杜绝隐患;

(4)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助学与育人落到实处;

(5)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详细的出勤、考核记录,内容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核情况等。

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勤工助学工作开展督查和反馈。

五、请各拟设岗单位务必精准核定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数,按实际情况申报。

六、坚持提前申报原则。所有岗位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纳入年度预算的勤工助学岗位无法发放工作报酬。


联系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8045503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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