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先管理实施细则》(燕大学字〔2020〕32号)、《燕山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管理实施细则》(燕大学字〔2020〕33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一)考核范围
校属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学院。
(二)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由学生评价、党委学生工作部评价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三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总分=学生评价×30%+党委学生工作部考核评价×60%+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10%。
(三)考核程序
1.学生评价由全体学生进行网上评价。
2.党委学生工作部评价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工作评价表》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评分。详见附件一《教学(科研)单位学团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3.学院学生工作汇报评价由学院主管学团工作领导进行现场汇报,邀请专家现场打分。
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各单位主管学团工作领导、处级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满分100分,由学生评价(满分30分)、其他考核(满分70分)两部分构成。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程序
1.学生评价由全体学生进行网上评价。
2.其他考核由各单位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考核时间
详见附件二《2023年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联系人:王银思 管巍
联系电话:8067917 8063945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