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 15:14点击: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燕山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占学生干部总数的8%;

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2%;

4.“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毕业生总人数的10%;

5.“优秀寝室”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寝室总数的20%;

6.“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占学生班级总数的8%;

7.“特殊事迹奖”由学院视情况择优推荐。

名额分配情况见《2021-2022学年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1)。2022级学生及所在班级、寝室不参加评选,不计入基数。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条件及程序依据《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文件要求(附件2);

2.“三好学生标兵”须从本次评选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3.“特殊事迹奖”由学院择优推荐申报,综合评选产生;

4.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参加评选;

5.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加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宣传力度。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建议名单,并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等不少于4处位置公示(可视疫情防控需要在线上进行)3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三好学生评审表》《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三好学生标兵评审表》《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提交纸质版材料;

2.《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3.《燕山大学特殊事迹奖申报表》(附件5)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并附1500字电子版事迹材料;

4.《先进个人和集体公示名单》(附件6)提交纸质版、电子版(word文档)材料;

5.《先进个人和集体汇总名单》(附件7)提交电子版(Excel表格)材料。

各学院请于12月16日前将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一份,无需学生签字,辅导员、主管领导签章处签字盖章均可)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lei@ys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2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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