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31日 12:08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通知》要求,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工作要求

(一)推选名额

各学院限推荐1人。我校最终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选要求

各学院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三)材料要求

1.填写《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和《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推荐单位用章。其中,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推荐人选须提交2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格式请参照模板(附件3)。

3.提交电子版1寸标准证件照(白底)和能够反映申报者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学习、生活照片3张(容量3-10M之间)。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请于9月2日(星期五)18:00前将书面材料(含汇总表、报名表、事迹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3室);电子版材料(含汇总表、报名表、事迹材料、照片)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张磊,8063945


学生工作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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