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 11:41点击:

关于编制2019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9年财务预算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编制2019年预算前应认真分析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清理本单位各项欠款,办理报销业务。

二、预算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责任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单位职责和任务,务必保证单位预算的完整性。学校预算原则上不做调整,对年初没有预算安排、在年度中又必须支出的项目,各单位应先填写立项报告,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

三、2019年预算编制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责任部门认真梳理工作职责,经费安排应覆盖全部工作内容,2019年不再追加预算。

2.需要申报预算的部门范围是已列入2018年预算的预算责任部门,各部门在现有预算项目范围内填报预算。新增预算责任部门和新增预算项目应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新增部门和项目视为无效申报。

3.压减公务费和业务经费。为了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减少公务和一般性业务支出,2019年公务费在2018年额度基础上压减5%,业务费额度控制暂按2018年预算额度的80%控制,学校将根据收支状况和工作安排调增或者调减业务费预算。需要分配至其他部门的业务经费应当有详细的分配计划,无详细分配计划的暂不列入预算。

4.重新论证校内专项经费。为了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对现有校内专项进行梳理,根据项目与“双一流”建设的相关性,以及学校重点工作要求来确定是否保留项目。各单位认真对校内专项进行论证并申报,由计划财务处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与“双一流”建设计划统一论证。

5.省级专项应及时编制规划,经过论证后方可实施。

6.严控差旅费支出。原则上各单位只能参加主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单位直接相关的专业协会召集的会议、培训。杜绝一般性的调研、培训支出。

7.规范奖助学金发放行为。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需要符合政府或者学校文件要求(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资助的奖助学金除外)。其中,学校自有资金安排的校内学生奖助学金总额按不超过教育事业收入的5%编制预算。

四、其他要求

1.为了方便汇总工作,请按照规范格式填报财务预算申报表(详见附件1)及专项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2)。

2.预算材料以A4纸打印。

3.报送时间要求:请于2018年12月10日17:30前完成预算申报,将纸质财务预算申报表及专项立项申请表(预算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计划财务处预决算管理科(世纪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联系人:赵孟,徐铭艺,联系电话:8075325。

附件1:XX单位2019年财务预算申报表;

附件2:XX单位2019年专项立项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