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 11:54点击:

关于我校启用“全电发票”的通知

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港区税务局要求,我校于2023年11月27日纳入全电发票管理模式,无法再从税务局领取纸质发票,单位留存的纸质发票用完即止。

一、何为全电发票

所谓“全电”或“数电”发票,就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也不再含有发票联、存根联和抵扣联,有且仅有一联次。

发票样式变化与要素分析——以专用发票为例

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只是把上图抬头“专用发票”改成“普通发票”,其他没有任何区别。

全电发票采用“授信制”形式,在给定的总额度内开具任意额度(金额)和任意份数的发票。

二、全电发票的开具

学校根据业务类型可开具3%和13%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减免增值税政策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开具零税率的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开具发票秉承“先到款后开票”的原则,确需在未到款的情况下开具发票需要填写“燕山大学预借各类票据申请表暨承诺函”(计划财务处“下载中心”下载),预借发票期限为30日。

发票开具后发送到邮箱,自行下载打印。文件格式包含XML、OFD、PDF等格式。

全电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如有错误,请联系计划财务处进行发票红冲操作。联系电话:8074809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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