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1日 10:53点击:

关于收缴2023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3学年学费及住宿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统一采用线上收缴模式,请各位同学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5日,通过移动端“今日校园”APP或PC端“一网通办”内的“综合支付平台”功能完成缴费。已成功缴费的学生,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

缴费允许拆分多次缴费(最多不超过10次,最低金额为50元),请需要分批缴费的同学点击“付款”后再点击“拆分”。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暂不需要缴费,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只需缴纳学费住宿费与贷款金额的差额。

9月16日以后仍然欠费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学生,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按照未办理注册手续处理。未办理注册手续学生不得参与学校选课、实习、答辩等教学活动以及科研活动。

缴费及开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缴费操作

(1)移动端(支持银联、支付宝)。登录『今日校园』app,在“我的大学”校内应用里点击“综合支付平台”,选择“缴费项目”,然后完成缴费支付操作。如下图1、2所示。

图1

图2

(2)PC端(支持银联、微信、支付宝及银行APP扫码)。登录到燕山大学“一网通办”,https://ehall.ysu.edu.cn/,在系统直通车里选择“综合支付平台”,然后完成缴费支付操作。如图3、4所示。


图3

图4

二、电子票据获取方法

微信关注“燕山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进入“财务查询”,登录的账号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电子发票”,按提示操作即可查询、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提示:电子发票的获取请在毕业前完成。

缴费业务咨询:计划财务处    8074809




燕山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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