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根据《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燕大校字[2016]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2020年度校内高层次人才相应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燕大校字[2016]97号)中《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校内B、C、D岗)待遇一览表》以及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绩效考核指标(附表3、附表4)。
申报2018年度校内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为2013年1月-2017年12月;申报2019年度校内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为2014年1月-2018年12月;申报2020年度校内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2019年12月;申报人所用的业绩成果材料应均符合附表4相关说明,否则不作为有效的业绩成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材料后报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依据学校文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步意见报学校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对拟受聘相应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公示。
三、申报材料
1、《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申报书》三份;
2、《申报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
3、《师德师风和教育科研表现审查表》一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注: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4、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份(单独装订,关于项目认定、经费到款等证明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社科处开具,关于论文分区、TOP期刊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5、请申报人于2020年1月10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科(世纪楼902室)。
注:经学校研究,论文条件中不再包括同等贡献第一作者的论文,只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论文,且每篇论文在岗位申报中仅限一人使用一次。
联系人:裴林保 梅 群
联系电话:8074531
电子邮箱:peilinbao@ysu.edu.cn
附件:1.《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暂行规定》(修订);
2.《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3.《申报燕山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师德师风和教育科研表现审查表》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