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1日 10:35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请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申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和原件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由于项目种类多、批次多,要求申请人提前联系博士后管理人员并于相应时间节点前七天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其余申报事项详见附件。

联  系  人:米洁,马巨海;

联系电话:8387500,15303281830,8387807。

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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