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始受理申报,具体申报组织办法见附件1。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5.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6.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7.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已经收到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但需附证明)。
9.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10.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1.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2.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3.其他要求待省内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材料包括投标书或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单位盖章的汇总表,其中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并在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地址:世纪楼十层1012B室
联系电话:8074551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