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老师: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称“省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19年度“河北文化研究项目”专项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北文化研究项目”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该课题注重突出河北特色,以传承河北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打造一批社科精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全面研究梳理河北优秀文化,阐释河北优秀文化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重要地位和独特风貌,推出一批权威性、学术性、应用性俱佳的优秀成果,切实发挥社科基金项目的决策咨询功能和导向作用,提升河北文化软实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文化支撑。
二、申报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选题30项。每个选题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本课题资助力度一般为每项3万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因学术不端而被终止、撤项(自清理、终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四、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人按照《申报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附件2)申报,也可参照选题方向自拟题目。
2.申报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课题完成时间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不超过3年。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省社科工作办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
4.课题成果以专著形式结项,要先鉴定后出版,要求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单位及河北人民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正式出版后下发结项证书。课题负责人未经省社科工作办同意,不得擅自提前出版,否则,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0月8日上午9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附件3)(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6份复印件;
2.每项《申报书》的电子文本1份(WORD文件格式制作);
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附件4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联系电话:8074551
地 点:世纪楼10层1012B
电子邮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