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6日 22:11点击:

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重大招标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公告》和《重大招标公告》《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遴选与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和申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事项

1.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资助额度等详见各类别公告。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了解各类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要求,并特别注意负责人申报资格、限项、字数限制等有关规定。

2.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交至社科处。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A4打印,无需装订,用夹子夹好),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汇总表》,及以上材料电子版。由于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报送材料,社科处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逾期错过校内评审后果自负。

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对《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反馈,项目负责人于6月22日前将盖章的《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推荐报送,并以学院(单位)名义统一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为使申报顺利进行,请先查看《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再填报。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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