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
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
具体要求见《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
二、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并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加强学术诚信监督,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复制比不超过25%。为统一检测标准,中国知网查重的检测范围应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机构自建对比库等。检测文本内容应与申报成果一致。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月10日上午9:00-10: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到社科处,《申报书》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为题,与《汇总表》一并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wkb@ysu.edu.cn,主题注明“XX单位申报材料”。每项申报成果的材料需装到档案袋中,并将打印好的材料明细贴至在封面处,材料包括:
1.《申报书》: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2份(至少1份原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获批示采用的,须提供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采用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用证明要求原件,领导批示可为复印件)。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2份。包括:①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反响材料和佐证材料,避免过多罗列;④其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一式2份。须提供完整的简洁版报告单(不含原文),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
5.《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领导签字,学院盖章(附电子文档)。
6.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对申报成果政治标准、学术标准和学风标准的审核,所有报奖成果均需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核,并填写《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核表》(附件4)上交社会科学处,最终学校将拟推荐报奖的成果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联系电话:8074551
地点:世纪楼10层1002室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