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4日 15:50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和老师: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于相继发布了《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根据公告和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和申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了解项目申报工作详细要求,并特别注意负责人申报资格和限项等有关规定。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在线申报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完全一致。

3.经费预算开支科目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执行。

二、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燕山大学关于推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意见(试行)》(燕大校字〔2020〕212号)以及前期召开的申报启动会相关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根据《关于加强新入职青年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燕大校字〔2020〕255号),所有新入职且未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的社科类青年教师,原则上均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对于获得燕山大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支持的项目,均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相应类别项目。学院应重点跟进、关注并给予指导,组织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4.本年度申请材料较往年有所变化,请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相关申报材料

5.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前,要认真对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检查要点》(附件8)逐项审查并签字确认。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4月19日前

完成系部论证、学院论证以及校外专家论证

4月20日-4月27日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注册账号,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

4月28日-4月30日

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5月1日-5月3日

①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完成线上申报提交,将最终版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②学院审查

5月4日上午

各学院向社科处提交审查通过的申请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

请学院于2023年5月4日上午统一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1份,采用1夹4方式叠放(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3份申请书在下),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检查要点》(附件8,以学院为单位单独放,不要夹在申请书中)1份;申请人签字、学院签章的《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9,以学院为单位单独放,不要夹在申请书中)1份。

线下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内容务必与线上内容完全一致。

2.《汇总表》(附件7)一份(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

地 址:世纪楼1008室

联系电话:8074551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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