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8日 10:19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1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始组织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冀科外函〔2020〕46号)(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论证和申报。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国合基地申报类型

国合基地分为四种类型: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请各申报学院参照《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确定申报国合基地类型。

二、重点支持方向

符合《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的申报条件。基地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1、重点支持建设国际创新园。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研发基地、科技产业基地、产业聚集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国际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导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或地方特色产业,产业链条比较完整、集中的有关园区,积极开展与国(境)外政府机构、科研单位、知名企业、高校等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对产业科技发展具有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申报国际创新园,除符合《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外,申报机构还须与2个(含)以上国(境)外政府机构、科研单位、知名企业、高校等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园区内与国(境)外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关系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达到10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5家以上。归口管理部门需对拟推荐的国际创新园进行调研论证并明确本级支持措施,由申报机构所在市级人民政府(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并将国际创新园建设列入厅市共建相关会商议题。

2、重点支持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支持有关单位、机构立足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建设或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搭建和拓展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与国外知名创新平台、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技术转移活动,促进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在我省聚集,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我省创新能力提升提供支撑。申报机构须具备组织举办国际科技合作对接活动的条件能力,累计成功向我省或向海外转移技术成果5项以上。结合开展“中俄科技创新年”、“中日韩科技合作年”及落实科技出访团组国际合作成果,2021年度国合基地认定优先支持对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3、支持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我省有关单位和企业机构与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开展合作,引进国(境)外优质创新平台和关键技术,或在国(境)外建设布局创新平台,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境)外先进技术,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申报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单位为省级及以上创新研发平台、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研发任务的优先支持。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开展完成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作研发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1、请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4)充分论证,并于10月16日上午将《科研平台申报学院论证情况表》(附件5)一份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含实施方案,且附要求的材料)(附件2)一份暂不装订,送至科研院成果平台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2、最终提交材料要求: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含实施方案等)电子版需WPS和PDF两种格式,电子版《申请书》(含实施方案)发送至邮箱tjb@ysu.edu.cn。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

办公电话:807498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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