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 14:41点击:

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师:

近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17〕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要求如下:

一、完善专家信息

(一)具体要求

根据具体名单《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更新情况表》(附件1),请各学院尽快督促本单位专家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168.160.158.231/nosta)填写并提交详细信息,信息没有变化的专家也要登录平台进行提交确认,以示信息有效。

(二)注意事项

1.逾期仍未更新的,国家奖励办将把该专家移出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

2.专家登录用户名为附件1中的专家手机号,密码可通过登录页面“忘记密码”找回。若因手机号变更或错误无法找到密码的,请专家本人通过电子邮件与国家奖励办进行联系(联系人:赵超、张震,010-68598100,nostaxxc@mail.nosta.gov.cn)。

3.请各单位科研科将专家更新专家库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更新情况表》(附件1),并在附件1表格F列、G列进行备注:如已提交,只在F列标注“已提交”即可;如未提交,除在F列标注未提交外,还要在G列按实际情况标注:无法联系、已退休、已去世、不适合承担评审工作、专家本人主动退出专家库、其他(具体原因可在H列补充)等。

二、补充专家

(一)基本条件(同时满足)

1.新补充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为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一般应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二)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根据国家奖励办给出的《需要补充专家的学科专家目录》(附件2),按照专家基本条件、补充学科名称、增补专家人数等要求,筛选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已入国家奖励库专家不要重复推荐),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科督促专家于12月4日前将完成网上专家信息完善工作,并将《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更新情况表》(附件1)和《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院成果平台办邮箱。

联系电话:8074983

邮 箱:tj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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