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11:57点击: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经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类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科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各类附件参考模板可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下载专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栏目中下载)。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三、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1日前

学院科研科为申请人分配申请账号(已有用户请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

3月7日前

申请人打印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送交学院科研科。

3月8~9日

科研院、学院共同对申请书进行形式检查。

3月10~13日

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3月14日

正式提交申请书。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打印带有“NSFC2018”水印的申请书纸件(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提交纸件),项目成员亲笔签字,合作单位提前盖章,送交学院科研科。

3月15~19日

科研院检查、排序、盖章,纸件报送国家基金委。

特别提示

1、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包括研究生)的,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与填写的合作研究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前办理合作单位盖章。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55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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