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科申请开户。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需提交纸件申请书的项目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各类附件参考模板可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下载专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栏目中下载)。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1日前 |
学院科研科为申请人分配申请账号(已有用户请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 |
3月6日前 |
申请人打印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送交学院科研科。 |
3月7~8日 |
科研院、学院共同对申请书进行形式检查。 |
3月9~13日 |
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
3月14日 |
正式提交申请书。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打印带有“NSFC2019”水印的申请书纸件(一式2份,A4双面,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重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交纸件),项目成员亲笔签字,合作单位提前盖章,送交学院科研科。 |
3月15~19日 |
科研院再次形式核查、排序、盖章,纸件报送基金委。 |
为确保我校申报项目能够全部通过基金委初审,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一定按照学校时间安排提交申请书,以保证学校、学院格式检查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