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河北省教育厅开始受理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Ⅲ)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研究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及时掌握科技发展信息,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并能够准确把握其发展方向。
3、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指令性(有资助经费)科研项目或主持过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其中国家级奖项本人为前七名;省部级一等奖本人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审定品种)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权)两项。
(4)自然科学领域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本学科领域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5)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在企业应用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研究成果形成政策性红头文件或得到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依据;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4、自然科学类每人资助20万元,资助经费分三年拨付。
5、教育厅实行限项申报,各学院申报名额见附件1。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以及同时申报2019年度青年拔尖项目、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的申请人不再申报本计划。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填写《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Ⅲ)申请书》(附件2)。各学院组织学院内部评审,按附件1中限额进行筛选。被筛选出的项目申请书纸件一式7份于2019年2月24日12:00前由学院科研科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kyk@ysu.edu.cn信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学校会议评审。会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公示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创新成果、重要论著、授权发明及获奖情况等内容)。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实名联系科研院。
2、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3月1日12:00前打印纸质版申请书送交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纸件A4纸双面打印,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7份。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