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河北省科技厅现开始受理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我校申报安排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强度:
1、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重点围绕"双创双服"活动,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层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创新券服务等专业或综合性服务机构,包括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强度为每项50-100万元。
2、地方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结合科技惠民、县域科技、人口健康、生态环境、科技扶贫、军民融合等任务,重点支持公益属性明显、惠及人民群众覆盖面广、引导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推广应用的技术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自主开发或联合研发的较为成熟的技术,知识产权归属清晰,不支持纯研究开发类和只注重商业化盈利项目。支持强度为每项100-200万元。
二、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不得有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4、不得以往年已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的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5、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本次申报的项目获得立项支持后须于2019年12月完成整个项目绩效目标的80%以上。项目执行期以本批次项目下达日期为起始月。
6、专项资金预算不得列支间接经费和绩效支出。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jhpt.hebstd.gov.cn:81/index/index!index.do)进行申报。于2019年2月10日24时前完成网上提交。
“推荐汇总表”(附件1)、“绩效目标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kyk@ysu.edu.cn邮箱。
2、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带有正式水印的申请书电子版,正文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A4双面打印、一式5份),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1)、“绩效目标表”(附件2)纸件各1份,于2月11日10时前,交至科研院(世纪楼1001室)。
3、项目答辩
经推荐到省科技厅的项目由负责人准备PPT,提前做好项目答辩准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PPT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主要内容及任务、绩效目标、实施举措、项目经费预算、保障措施及风险分析等。
联系电话:8057039
1871270920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