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教师:
近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冀科奖字〔2019〕12号),现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高校、研究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省(部)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2)近五年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根据附件要求,筛选并推荐本单位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已入国家奖励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
2、省奖励办将根据专家基本条件择优推荐给国家奖励办,经国家奖励办核准入库的专家将由国家奖励办直接邀请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科于11月25日前,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邮件文件统一名称为“单位名称+专家数量”。科研院将汇总材料上报河北省科技厅奖励办。
联系电话:8074983
邮 箱:tj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