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做好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和重点科研项目培育工作,促进多学科交叉发展和团队建设,根据《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与2023年度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一)项目类型
根据国家重点支持发展方向,结合学校现况,本年度培育项目类型为青年项目、企业联合基金专项、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
以支持青年教师自由探索,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国家级一般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项。青年项目限获1次资助。
2.企业联合基金专项、重点项目
对于企业联合基金专项和重点项目,学校结合实际申报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企业联合基金培育专项项目。
设立企业联合基金专项,旨在积极响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的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两条腿走路”、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政策导向。在国家支持央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挥企业“出题人”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大力推动央企解决产业链创新链核心问题,培养行业科技人才,推进源头技术供给,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的大背景下,引导发挥我校传统学科优势,加强学校与企业的需求对接,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聚焦关键技术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合作开展基础研究。企业联合基金培育项目要求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可查询的企业依托单位为合作单位,(企业依托单位名称查询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orgsearch-list?locale=zh_CN)。
企业联合基金专项和重点项目,以科研人员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团队建设,争取国家级重点项目、企业联合基金、区域联合基金等标志性纵向科研项目为目标。资助期限2年,理工类平均资助额度3-6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青年项目申报人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并未曾获得过国家级项目主持立项。
2.企业联合基金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人不超过50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1月1日之后),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且目前未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杰青、优青等标志性在研项目。
3.作为申报人同年度仅能申报1项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含所有类型),2022年、2023年已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可申请新的培育项目(不包括企业联合基金专项,即企业联合基金专项申报时不受在研培育项数限制)。
(三)结题要求
在项目执行期内,青年项目负责人,如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立项,准予结题;重点项目负责人,如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杰青、优青等标志性项目),准予结题。项目研究期间如未获批上述相应项目,应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成果后,准予结题。
项目执行期结束,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结题报告,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此外,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结题项目学术交流会”,所有结题项目负责人均需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
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期结题,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四)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报人参照当前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学科代码,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一并报送学院科研科。请各学院做好培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申请人资格审查,于2024年12月2日之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书和申报清单(汇总)电子版(附件3),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学校后续组织开展项目的评审、立项等工作。
项目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加盖合作单位章。
二、结题事项
1.结题范围本年度受理2021年度立项(2023年底资助期满)的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清单见附件4)结题相关工作。
2.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附件5)、结题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6),以及将取得的相关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电子版,一并报送学院科研科,学院统计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无需纸质材料。
3.结题审核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开展项目结题审核工作。对准予结题的培育项目负责人,在符合2024年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各项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准予申报。
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开展资助期满的“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结题项目学术交流会”,所有结题项目负责人均需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