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河北省自然基金办发布的《关于受理202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通知要求,我校开始受理202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
项目执行期截止至2022年12月底的各类省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系统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login.aspx),按照《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2)填写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经学校及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纸质材料。
2.项目负责人请务必依据学校财务系统中数据填写经费决算,填写完成并校验成功后导出经费概算表后,先去学校财务处办理审核签字(世纪楼203室查账审核、201A室领导签字),再去校办(世纪楼1803)办理学校盖章。
3.科研原始记录作为结题验收材料的重要部分,请项目负责人规范清晰整理原始记录后上传至系统对应位置。负责人切不可将没有前后研究过程的单纯数据或实验结果图表等作为原始记录直接上传。在征得往年结题项目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科研院截图整理较好的原始记录说明及范例供项目组参考,详见附件3。
特别注意:“原始记录”应编制目录和页码,以压缩包(rar)格式上传至系统。
4.因疫情原因延期验收的省基金杰青、重点项目(名单中标黄色项目)需补录2022年度相关成果信息。
三、纸质材料要求
1.省基金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包括4部分内容:顺序为“验收申请表”、“自评价报告(验收报告)”、“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 依托单位及承担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成果附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其中,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应当标注“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Hebei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所有结题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胶装,一式1份。
2.科研“原始记录”不需要提交纸件材料。
四、工作时间安排
1.4月23日前负责人将系统导出的承诺页交到学院科研科。
2.4月24日学院科研科统一将承诺页交至1001盖章。
3.5月4日-8日负责人在财务处(203室查账、201A室签字)办理经费决算表审核签字,校办(1803)办理盖章。
4.5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验收申请。
5.5月9日-14日学校科研院线上审核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对存在问题的验收项目退回修改。
6.学校已提交的验收项目,应等待省基金办线上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随时打印纸件验收材料并装订后报送至学院科研科。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