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 12:02点击: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科学技术类)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河北省教育厅开始受理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

1、各项目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科学技术类申请经费: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9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

3、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

由于2023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通知提前发布(按往年惯例应于2023年初发布),且2023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不再设立“重点项目”类别,现决定取消《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https://notice.ysu.edu.cn/conta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2215&wbnewsid=12615)中的 “本次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将作为2023年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重点)申报推荐的参考依据”条款。即,2023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与校内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报相互独立,不再关联。但本次经校内评审推荐申报教育厅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及青年项目未获得立项的,将分别按照校内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及青年项目予以资助。

4、同年度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报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5、严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请提前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申报工作安排

1、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及青年项目申报人根据《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填写《科技类申请书模板》(附件2)。各学院组织内部评审,按附件4中限额进行遴选,并于10月20日前将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书的PDF文本及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kyk@ysu.edu.cn,纸质版一式二份,交到世纪楼1001室。科学技术研究院按教育厅限额组织评审。

2、学校拟上报的项目将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

3、此次申报通过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进行。最终推荐申报的人员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分配账号和密码,请被推荐申报人员于10月23日-10月27日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页,并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线生成最终版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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