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2日 18:28点击: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相关研究生:

根据《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燕大校发[2025]17号)、《燕山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燕大校字[2019]127号)和《燕山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审核的规定》(燕大校发[2024]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称“系统”),现就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申请

1.博士

(1)研究生申请

博士论文答辩分预答辩和答辩两个环节,研究生院随时受理预答辩资格申请和答辩资格申请。为保证能顺利参加本学期校学位评定会学位审议,预答辩资格申请(提交预评审论文)和答辩资格申请(提交评审论文)的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6日16:004月28日16:00。博士生须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学位申请”填写“预答辩资格申请”和“答辩资格申请”,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盲审要求),并到研究生院办理送审手续(见说明)。

(2)导师审核

导师在系统中“学位管理”做“预答辩资格审核”和“答辩资格审核”。

(3)学院审核

学院对开题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缴纳学费以及导师意见等进行审核。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学院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

2.硕士

(1)研究生申请

答辩资格申请的硕士研究生,4月13日8:00至4月15日16:00,在系统中“学位申请”填写“答辩资格申请”,并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该论文用于论文评审,须按盲审要求处理,上传之前须经导师认真审核把关)。

(2)导师审核

导师在4月16日16:00前,在系统“学位管理”做“答辩资格审核”。

(3)学院审核

学院对开题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缴纳学费以及导师意见等进行审核,4月20日16:00前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由系统导出后盖章)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学院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

二、学位论文评审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全部采用“双盲”匿名评审制度。

1.博士

博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和评审,由研究生院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评阅。

2.硕士

(1)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按20%比例随机抽取送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于4月23日前公布抽查名单。未被抽取者由学院安排评审。

(2)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评阅2份,学院送校外专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1份。

(3)内部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一式三份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评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申请

(1)学生在系统中“学位申请”填写“论文答辩申请”。

(2)导师在系统中“学位管理”做“答辩申请审核”。

(3)学院在系统中“学位管理”做“答辩申请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博士答辩前7天(预答辩前3天)、硕士答辩前3天,在学院网站(同步推送到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2.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答辩会。

3.论文答辩结果

学院在系统中做“答辩安排管理”和“答辩结果管理”。

四、学位评定

1.学院分委员会审查与评定

(1)学生在系统中“学位申请”填写“学位信息填报”,并上传存档学位论文。

(2)学院从系统下载电子版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

(2)学院从系统下载电子版存档学位论文,统一胶装纸质版存档学位论文(加盖学院公章,授权页须有学生和导师签名)。

(4)学院分委员会讨论建议授予学位情况。6月10日16:00前,各学院将学位论文、学位评定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报告》等,报送研究生院。

2.校学位评定

(1)研究生院对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抽查,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会讨论学位。

(2)研究生院对学院报送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进行审核。

(3)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

(4)6月中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等。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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