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5日 10:53点击:

关于变更第三批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第三批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已于2023年春季学期启动,相关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因部分教师反映著作编写周期较长,短期内无法更好地全面展示其研究及教学成果。为进一步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更好地挖掘学校教师的相关学术最新成果,经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和燕山大学出版社评估,确定将出版基金申报截止时间延迟至2023年5月31日。欢迎各位老师积极踊跃申报!

以下是出版基金申报具体信息:

一、立项原则

出版基金依照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原则给予资助。其中学术著作类图书主要资助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反映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方向和学科研究的新成果,代表我校相关学科学术研究水平,并对学科建设及专业建设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的著作;教材类图书主要资助师生反映良好,能体现本校专业发展特色,涉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填补国内空白,以及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依照新的教学大纲要求所编写的规划教材(包括翻译教材)。

为了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出版基金优先资助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编撰的学术著作和教材。

获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正常纳入学校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学术著作和教材获得科研或教学成果奖项,学校按相关规定同时予以相应奖励。

二、申报人范围

出版基金的资助对象为燕山大学在编教职工。与外单位的合著,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完成字数不少于全书的60%。

三、申报截止时间

延迟至2023年5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按照自由申请、单位推荐、归口管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方法,由著作者(第一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向燕山大学出版社提供下列材料进行初审:

1.《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及电子文档;

2.符合出版要求的,完成字数不少于全书60%的书稿纸质及电子文档;

3.《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初审意见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所有纸质文档均一式五份,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请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题目”的方式命名。

(二)燕山大学出版社将初审通过的选题按照学科类别向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组织评审组就《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与燕山大学出版社共同提出资助意见后上报相关校领导审批。

(三)评审结果于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评审通过的项目,著作者与燕山大学出版社联系办理立项项目相关资助手续,签订正式合同,落实具体出版事项。

五、申报要求

申请出版基金的著作和教材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二)内容应与我校所设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

(三)应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和较高品质的教材;

(四)书稿在15万字以上,且达到出版要求,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五)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后3个月内提交图书定稿。

联 系 人:裴老师(燕山大学出版社)

联系电话:8387555    13930308993

申报邮箱:yandapress@163.com

联系地址:燕山大学出版社总编室(东校区原图书馆七层)

附件:

1.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申请书

2.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初审意见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教务处    燕山大学出版社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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