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等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从2025年11月开始调整上册标准,并补扣相应月份的差额,详细如下:一、2025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调整从2025年1月起调整2025年度养老保险缴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并补扣2025年1月至10月的差额。因部分教职工扣款数额较大,将采用逐月扣回的方式进行(3000元/月)。二、2025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从20...
校属有关单位:为做好2026年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培养计划,选拔素质好、业务突出并有发展潜力的职工进行重点培养,在不影响本单位教学、科研及其他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校内(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数量,并对拟定人选资历进行审查(报考条件:获硕士学位后在所在学院或部门累计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止到博士入学时间,在职培养和在校外访学、研修时...
相关报考人员:按照《燕山大学2025年第二次选聘实验人员公告》工作安排,学校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公布初选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详细如下:一、初选通过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代码应聘岗位1李一凡001工程训练中心2张 娜二、心理测评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评,测评采用专业量表,手机作答。1.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10:00-11:002.说明:心理测评为手机线上操作,具体注意事项及手机端入口将于2025年10月28...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85号),我校组织了2025年工人技师考评工作,共有15人通过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10月16日,学校发布《关于2025年燕山大学工人技师推荐参评人选的公示》,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部分推荐人选申报工种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现从事工种)不符。学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发现情况属实,因此取消相关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85号),我校组织了2025年工人技师考评工作,共有15人通过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现将推荐参评人选情况、顺序公示如下:一、推荐人选及推荐类型(一)不受岗位限制人选序号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得分备注1.吴智刚1973.11安全工作处149符合倾斜政策:在我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累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
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事管理流程,提升服务体验,人力资源处和信息技术中心将于近期对教职工请假服务系统进行升级。现将系统升级事宜通知如下:一、系统切换时间安排自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9:00起,正式启用“教职工请假(新)”服务平台,届时原“教职工请假(旧)”服务的申请与提交功能将同步停止服务。二、教职工申请须知1.新申请提交: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9:00起,所有请假申请,只能通过一网通办“教职工...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燕山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单位研究审议等程序,确定等以下12人为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序号岗位代码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1001王泽帆男中共党员研究生 硕士音乐79.80合格合格2001张明阳男中共党员研究生 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79.76合格合格3001杨 全男中共党员研究生 硕士音乐79.04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燕山大学2025年人才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以及学校研究审议等程序,拟聘用以下12人到我校工作,现公示如下:序号姓名性别学历学位博士毕业学校专业接收单位人才类别1张弓远男研究生博士浙江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子工程系优秀人才A类2徐 东男研究生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统计学理学院统计学系优秀...
校属有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首批河北省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骨干人才项目(宣传思想文化平台)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给予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各申报推荐1个名额。二、推荐范围在河北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优秀人才均可作为推荐人选,其中理论界(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以...
全校教职工: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5年10月开始调整薪级工资,并将于近期补发相应月份的工资差额,详情如下:1.2024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从2025年1月晋升薪级工资,补发2025年1月至9月薪级工资差额。2.2025年1月至9月期间退休的教职工,补发其在职期间的薪级工资差额。3.2024年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及2024年考核不定等次、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