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4日 14:35点击:

关于进行2024年度师德考核的通知

各党委: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建立师德档案制度的通知》中关于师德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及学校考核相关安排,现就做好全体教职工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绿色通道、博士后、总量控制)。

2. 截至通知发布时在岗的全职特聘教授。

3.截至通知发布时学校及二级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包括学校及附属单位自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方派入人员等在学校内工作并有机会接触到学生的人员。

二、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考核等次

按照考核情况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分数不低于60分为合格,当年内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 范填报《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附1

1. 个人填报。教职工本人进行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填报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情况,并在《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附件2)上签字,教师本人所在院系(部门)填写教职工年度师德违规情况。

2. 单位审核。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由所在学院(部门)认定并提出考核建议,由教职工本人签名,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确认。

五、 相关材料存档及报送

公示结束后,各党委可参照《 党委2024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模版)》(附件3)撰写2024年度学院师德建设工作总结,并填写《燕山大学教职工2024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4)。

请各党委将《 党委2024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模版)》(附件3)、《燕山大学教职工2024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3月10日前送至世纪楼903B,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wjsgzb@ysu.edu.cn

请各党委将《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一份)填写完毕后到世纪楼903B盖章,之后与《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一并存入师德档案。

六、 织实施

《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年度考核表》及《燕山大学教职工师德承诺书》每年填报一次,与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各党委对本单位教师进行2024年度师德考核,考核内容、标准、流程请参照《燕山大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燕大党字〔2022〕16号)。

各党委开展师德考核的具体办法以报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备案的实施细则为准。各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结果科学合理,真实有效。

(一)、考核工作相关要求

1.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党委参照实施办法中关于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相关规定,组建本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

2.做好师德考核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党委在师德考核前,做好学校师德建设相关条例的解读工作,告知师生师德考核的流程及重要内容,动员师生积极、认真参与考核,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各党委切实通过师德考核工作,挖掘和树立一批深受学生爱戴、同事认可的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代表,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

3.建立常态化师德考评体系。师德考核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党委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考核工作,逐步规范考核流程,完善考核办法,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师德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师德考核数据库,做好师德考核相关资料的留存,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公示制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以适当的方式向教师通报考核结果,接受师生的监督。请各党委做好师德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重要时间节点,确保不少于5天的公示时间,同时公开投诉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1.考核工作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由三项内容构成。教师考核内容中,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的权重不得低于60%,其它考核内容由各学院依据实际工作确定,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因特殊情况,上一年度没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也需参加考核,考核内容由各党委依据实际工作确定;对行政及其他教辅人员的考核,各党委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办法,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

2.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各学院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办法。

联系人:马池 刘汉峰

联系电话:807453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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