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培育和产出一批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打造燕山大学学术出版品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学校《关于印发〈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1〕189号)要求,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和燕山大学出版社已于2021—2023年组织评选了三批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共26种图书入选。现开展第四批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愿的教师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以下是出版基金申报具体信息:
一、立项原则
出版基金依照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原则给予资助。其中学术著作类图书主要资助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反映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方向和学科研究的新成果,代表我校相关学科学术研究水平,并对学科建设及专业建设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的著作;教材类图书主要资助师生反映良好,能体现本校专业发展特色,涉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填补国内空白,以及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依照新的教学大纲要求所编写的规划教材(包括翻译教材)。
为了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出版基金优先资助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编撰的学术著作和教材。
获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正常纳入学校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学术著作和教材获得科研或教学成果奖项,学校按相关规定同时予以相应奖励。
二、申报人范围
出版基金的资助对象为燕山大学在编教职工。与外单位的合著,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完成字数不少于全书的70%。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5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本出版基金的学术专著按照自由申请、单位推荐、归口管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方法,由著作者(第一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向燕山大学出版社提供下列材料进行初审:
1.《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及电子文档;
2.符合出版要求的,完成字数不少于全书70%的书稿纸质及电子文档;
3.《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初审意见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所有纸质文档均一式五份,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请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题目”的方式命名。
(二)申请本出版基金的教材与教务处组织的燕山大学2023年本科教材建设项目共同评选,详情见《关于开展燕山大学2023年本科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由教务处另行发布),按通知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教务处。
(三)燕山大学出版社将初审通过的选题按照学科类别向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组织评审组就《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与燕山大学出版社共同提出资助意见后上报相关校领导审批。
(四)评审结果于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五)评审通过的项目,著作者与燕山大学出版社联系办理立项项目相关资助手续,签订正式合同,落实具体出版事项。
五、具体要求
申请出版基金的著作和教材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二)内容应与我校所设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
(三)应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和较高品质的教材;
(四)书稿在15万字以上,且达到出版要求,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五)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后3个月内提交图书定稿;
联系人:宋老师(燕山大学出版社)
联系电话:8387555、18833532156
申报邮箱:yandapress@163.com
联系地址:燕山大学出版社总编室(东校区原图书馆七层)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教务处 燕山大学出版社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