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从源头抓好重特大事件档案的形成和留存工作,确保学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有关收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是指学校、各单位及个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态的原始记录。它们真实记录了学校抗击疫情的全过程,见证了燕大师生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责任与担当,更是反映学校综合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是学校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档案展览、经验借鉴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收集好、保存好疫情防控档案,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通知》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归档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文件文书类
1.上级单位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规定、批示、指示、通知、通报等文件材料。
2.上级单位及有关领导督导检查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材料。
3.学校及所属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4.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决定、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
5.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规定、通报、办法、意见、通知、简报、应急预案等文件材料。
6.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函、复函等文件材料。
7.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计划、安排、措施、报表、形势研判、统计分析、总结、大事记、防控预案、监测方案等文件材料。
8.相关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材料。
10.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生产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1.在卫生检疫、校园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对出入校门、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进行卫生检疫和管控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12.各单位疫情防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名单、师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各单位对留校师生员工、对师生员工返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
14.疫情防控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工作和电信大数据支撑服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5.学校及各单位、个人向疫区捐赠财物或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相关资金、物资调拨、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录。
16.疫情防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团队的事迹材料。
(二)图像、音频视频类
17.为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18.各单位关于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类宣传、表彰材料和制作的宣传片等音视频资料,以及校外媒体相关报道。
(三)实物类
19.防疫管控工作笔记、出入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捐赠物品的外包装、捐赠品清单、隔离用设备、抗疫物资记录、荣誉证书等。
(四)其他
20.各单位参与疫情防控的特色工作材料。
21.其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2.全方位开展收集工作。一是全过程收集。防疫档案收集应当贯穿疫情防控工作整个流程;二是广渠道收集。除常规渠道外,注重收集一手材料;三是多类型收集。除传统档案外,重视照片、音频、视频、电子文件、实物档案、网站网页、社交媒体等的收集。
四、归档时间
2020—2022年形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应于明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收集归档并移交学校档案馆,之后再产生的材料在疫情防控工作宣告结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后一个月内,由相关单位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疫情防控档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各单位在收集归档中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学校档案馆:0335-8057091,档案馆将全力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及服务工作。
档案馆(校史馆)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