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2019年正处级干部平职调整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为保证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根据《燕山大学2019年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部分正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宣布和离任交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职宣布
(一)宣布方式
由涉及干部调整的中层单位,组织召开任职宣布会。对留任原岗的干部,不进行任职宣布。
(二)宣布会召开时间
一般应在11月19日召开宣布会。由有关单位与分管(联系)校领导商定具体时间、地点,并通知新任职处级干部等参会人员。
(三)宣布会程序
会议一般由单位正职主持,如正职均涉及调整,由排名靠前的单位副职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分管(联系)校领导宣布干部任免决定并讲话;
2.离任干部发言;
3.新任职干部发言;
4.主持人代表班子做表态发言。
(四)宣布会参加人员
参会人员包括本单位离任、接任和继续留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科级干部、院属业务单位干部、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等人员代表。
可视情况扩大到教代会代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驻校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离任交接
(一)交接时间
一般应在11月21日前完成工作交接。
(二)交接内容和程序
1.交接的内容和程序按照《燕山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
2.交接中涉及到的资产财务、文件档案等事项,请离任、接任干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变更、过户、核销、报批、备案等手续。
3.岗位尚无接任干部的,请离任干部与岗位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联系)领导指定的临时负责人交接。
4.请有关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燕山大学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表》(见附件2)交至党委组织部备案。涉及党员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调整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
(三)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1.离任干部工作交接后,在岗时配备的行政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为方便工作,行政办公用计算机应带至新工作岗位,不再另行配备,另外,其他办公设备、家具等不得带走。
2.对于返回教学科研岗位或留在原任职单位从事一般管理工作的干部,由所聘用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以及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用品。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1月18日